“噢噢噢,好球!!!”
“这个男人他是谁?”
“我好像世界杯看过他的比赛?”
盖尔?加朵喝着啤酒很是兴奋的挥呼着,一开始看她不太情愿看球赛的样子,没想到才看了半小时,整个人就直接换了。。。
林默站在镜子前,手指轻轻抚过脸颊上的疤痕。那道浅褐色的痕迹从耳根斜斜划到下颌,像一道被岁月遗忘的签名。他眯起眼,看着镜中那个略显疲惫的男人??三十七岁,头发微白,眼角有细纹,可眼神依旧倔强。
“你说我跑了半辈子龙套?”他低声重复着昨天导演助理说的话,嘴角扯出一丝冷笑。
那天在片场,他演一个被劫匪推搡的路人甲。动作戏拍了七条,每一条他都拼尽全力去演那种惊恐与无助。结果导演只说了一句:“行了,下一个。”而那个刚进组的小鲜肉,连台词都没念顺,就被副导喊“状态不错,保一条”。
收工后,他在化妆间听见助理跟新人聊天:“你别看他现在还在跑龙套,听说早年也红过一阵子,可惜命不好,撞了车,毁了脸,也就没人要了。现在嘛……就是个背景板。”
林默没出去,只是默默把卸妆水倒在棉片上,一擦到底。
可他知道,自己不是背景板。
二十年前,他是北影表演系的尖子生,毕业大戏《雷雨》里周冲一角让他拿了全国大学生戏剧节最佳新人奖。那时老师都说,这孩子前途无量。可就在签约经纪公司的前一天,他出了车祸。醒来时,左脸缝了三十八针,右腿骨折,记忆断了一大截。
等他能走路了,圈子已经变了天。
他试过重新audition,但没人愿意用一张“残缺”的脸当主角。后来干脆不挑了,只要有戏拍,什么角色都接。从尸体、路人、保安、酒保,再到偶尔能说两句台词的配角,他一场一场地演,一年一年地熬。
这些年,他住过地下室,吃过泡面度日,也曾在寒冬夜里蹲在片场外等通告。他曾因太入戏而在一场哭戏中失控痛哭,被群头骂“装什么深情,你不就是个龙套吗?”他也曾在一个古装剧里演死尸,躺了整整八小时,动都不敢动,只为多挣三百块。
但他从未想过放弃。
因为他还记得母亲临终前握着他的手说:“阿默,你要一直演下去啊……你说过要当最好的演员。”
手机响了,是经纪人老陈。
“林默,有个事。”老陈声音压得很低,“《破晓》剧组在找替身,动作戏部分,报酬高,但有点风险。你要不要试试?”
“替身?”林默皱眉,“我不是武行出身。”
“不是让你打,是替男主角做高空吊威亚和火场逃生那段。他们原来的替身受伤了,急着补人。酬劳两万,三天搞定。”
两万……够付半年房租了。
“什么时候试镜?”
“就今天下午三点,影视城东区训练棚。”
挂了电话,林默翻出旧背包,取出尘封已久的护具。那是五年前拍一部抗战剧时买的,后来再没机会用上。皮带有些发硬,但他还是仔细检查每一处扣环。
他知道这种活儿危险,可他也知道,这是机会。
很多主演不愿意亲自上高危戏份,替身就成了关键。只要一次表现好,就可能被记住名字,甚至转正成特约演员。他曾见过一个替身兄弟,因为一次完美的坠楼镜头,直接被导演钦点出演反派打手。
命运从来不会平白无故垂青谁,它只给那些还站着的人递梯子。
三点整,训练棚门口。
一群穿着紧身训练服的男人正在热身,有的在拉伸,有的在试跳软垫。林默穿得朴素??一件洗得发白的黑色运动夹克,牛仔裤,旧球鞋。他站进去,显得格格不入。
负责人姓王,光头,手臂上有龙纹刺青,眼神锐利。“报名字。”
“林默。”
“年龄?”
“三十七。”
周围几个人exchanged眼神,有人轻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