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只要你[吞噬]我,我们就能完全在一起了,我会在你的身体里面,亲爱的,好吗?”
明明是被吞下的一方,但当陶珩接触到男人的眼神时,反而有种自己被吃定的感觉。
他踮起脚尖,“唔”了一声,他轻声回答:“可是,我基本没有吃过人。”
对于食物美学的追求,陶珩不喜欢人类的味道。
“那我很荣幸,我可以作为被你吃下第一个人,嗯,是第一个吧?”
陶珩有种感觉,如果自己说不是,对方肯定会生气。
为什么?
不被吃就会生气吗?
天底下哪有此等歪理?
“是第一个啊。”陶珩顺着说法,他感觉那双手触及自己的后背,在蝴蝶骨的部位游走,像是在用双手描绘,记住陶珩的每个部分。
过近的距离让他感受那股幽暗的香味,正如顾文莳给人的观感,神秘又危险。
“那就好,亲爱的,你最好不要让我发现你在骗我。”半晌,顾文莳才埋在陶珩的锁骨处,轻轻说着。
但下嘴的力度和轻不相关,他重重咬下去,感受到血腥味才松口。
顾文莳恶狠狠说道:“亲爱的,你要记住,是我发现了你的秘密,是我掌握了秘密,是我拥有了你,而现在,是你要[吞噬]掉我,我们将会永远,永远,永远在一起,没有一个人的关系会比我们更加深刻。”
“你要记住,亲爱的,你必须记住,我希望你在夜里想起我,在自己弄时想起我,无时无刻都想要起我,你知道的,只是我,不是其他顾文莳。”
“我是特殊的,我是属于你的,你,也是属于我的,这是我用秘密换来的,属于我们的关系。”
共犯是最为坚固的关系,但一直被威胁只会让陶珩处于被动,永远不会献出真心。
顾文莳的确想要掌握陶珩,但获得身心才是重中之重。
他也是没有恋爱过的孩子,根本不知道该如何对待恋爱,能做到的,只是笨拙地献出一切,乃至自己的生命。
即使整个流程下来,顾文莳的所有行为都和笨拙不沾边。
他是精明的,是会站在最后的狐狸。
无论是碍眼的张文轩,还是看似拥有共同秘密的陈术,或是其他小队队员,乃至那个内应。
他们的关系都不会超过自己与陶珩的限度。
顾文莳坚信。
被两个人夹在中间,陶珩动弹不得,他只能询问:“为什么?”
为什么。
[吞噬]掉,不是会死吗?
但顾文莳的回答同样简短:“因为,只是爱啊。”
“你爱我吗?”
“我当然爱,义无反顾的。”
陶珩陷入沉思,或许是怪物的身份,他从不相信爱情,暂且不提背叛和纠纷,就连那些痴心之人,大多都难逃偏执或是愚蠢的特点。
倒不是陶珩鄙夷,只是经过他的调查,越是精明的人,越是在意事业的人,越会与爱情远离。
正因如此,才会有恋爱脑一词。
这群人会把恋爱放在首位,超过大意,超过自身。
但陶珩深知,人类是利益为主的人,就连他自己,现在的行为也摆脱不了利益。
因为想要吃饭,所以他出手了,因为作者不更新,所有他出手了。
那顾文莳呢?
顾文莳的精明早已超越所有人,他打了一整局的算盘,只是为了让自己吞掉对方。
疯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