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天赋,都是三分钟换的。
宋亦瑶想起了当初在大剧院的时候,周挽像是献宝一样给自己介绍着沈闲,说沈闲很有才华。
那时候的她以为只有一点点。
随着不断的接触,她越的现沈闲的深不可测。
怎一个恐怖了得。
“我先码字。”沈闲说道。
作为一个合格的作者,码字是肯定要码字的,舔读者又不会,只能够通过码字才能够犒劳读者这样子。
他要日更二十章,他觉得不日更二十章的作者都不是好作者,都应该拉出去杖毙,处以极刑。
所以纵然宋亦瑶这么一个充满古典美的大美女在房间里面,也不能够撼动他的内心。
此刻他的心中只有两个字——码字。
沈闲在工作,宋亦瑶就坐在他的旁边,交叉着双腿,安静的看着他。
她这一刻,觉得内心非常的安稳和满足。
看着沈闲那清秀的背影和刚毅的侧脸以及飞舞的十指、认真的样子,她怦然心动。
有什么能够比看着心爱的人工作更让人迷恋的呢?
宋亦瑶获取情绪价值的来源非常的单一,快乐的阈值非常高,平日里基本上没有什么娱乐活动。
最大的爱好就是拿着摄像机,记录着生活中的点点滴滴。
沈闲的出现,撼动了她那磐石一般坚硬的内心,让她那孤傲,高高在上的灵魂有了寄托。
让她身上的“神性”有了一丝的褪去,开始变的有“人性”。
原先她的观念是怎么样的呢?
可以接受家里的安排,找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但合适的人结婚。
婚后二人相敬如宾,安安静静的过完这一生也是挺好的。
但遇到沈闲后,她便是没有了这个想法。
沈闲的形象,在她的心中越来越高大,身影也越来越深刻,她现在遇到的每个男人,她都会情不自禁的与沈闲去进行对比。
沈闲以一己之力,硬生生的拔高了她的择偶标准,让她觉得后来的所有人都差点意思。
一遇沈闲误终身,此刻有了具象化的解释。
她坐在旁边,右手撑着自己的脸颊,胳膊杵在自己的腿上,就那么安静的看着沈闲。
沈闲偶尔回头,与她对视。
她却是微微一笑,笑容恬静,有种岁月静好的感觉。
“无聊吗?”沈闲问道。
宋亦瑶微微摇摇头,动作幅度并不大,声音柔和:“一点也不。”
相反,她很喜欢这种感觉。
一个人总要爱好一点什么,生命才有意义。
忽然间,宋亦瑶的电话响起,打破了这种宁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