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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4章 傻子的命就不是命了(第4页)

比如胃袋里的食物残渣,就是11号晚上韩小龙吃的饭。

沈新拿起尸检报告。

韩小龙身上有多处挫伤,推测生前和凶手发生过扭打。

然后左颞部向上3公分处,有2公分创口,深达颅骨外板。

见线性颅骨骨折,颅骨凹陷,边缘呈不规则状。

简单一句话,就是左边太阳穴上面一些的地方,被人用石头砸了。

法医推测就是石头之类的物体。

其次,通过体内器官硅藻等信息,确认被害人有生前溺水特征。

所以韩小龙是头部遭受重击,深度昏迷之后,又被扔进水井里溺亡而死。

沈新继续往后翻。

下面就是调查报告了。

乌坝村有217户,户籍人口有841人。

并无外来人口。

案发之后,刘杰等人立刻做出推测,是村里人作案。

原因很简单,村里这口井位置比较别扭。

整个乌坝村,南边临河道。

河道东西走向,绕村在村子西南角折向北面。

所以村子三面有主要道路,交汇在村子中间,北面有监控,东面通往大德村。

西面有水泥桥过河。

而这口井,就在东面这条水泥路,距离村口80米,然后道路北面30米的位置。

之所以别扭,是因为原本这一片是空地。

后来批了宅基地,新盖的房子把井给挡在了后面。

所以如果正常走水泥路,并不能直接看见水井。

刘杰就推测,外来人不一定知道这口井的位置,只有村里人知道。

只有村里人杀了韩小龙之后,才会想到抛尸在井里。

他们对水井附近,还有盖着水井的水泥板进行了详细的检查。

发现了拖曳痕迹,也发现了脚印。

可对方在离开的时候,有意的蹭掉了地上脚印。

而在水泥板上,采集到了极少的血迹。

但经过检验,发现是韩小龙的血。

推测凶手是在搬开水泥板的时候蹭上去的。

11号晚上,韩小龙被扔进水井里,一直到14号上午,才发现尸体。

尸体浸泡接60个小时,所以并未在尸体的身上提取到有用的凶手信息。

看卷宗,刘杰的办案思路很明确。

查韩小龙的活动轨迹,查他和村民的关系,是否有过矛盾。

然后用最笨的办法,把村里八百多人,有一个算一个,全部摸排一遍,确认他们是否有作案时间。

这是最笨的办法,但无疑也是最有用的办法。

可惜,耗费大量精力,调查一个多月时间,并没有锁定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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